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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商自治会始末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02浏览次数:2073

  1911年11月9日,即武昌起义爆发后一个月,广东宣布脱离清廷,共和独立。不久,粤商自治会副会长李戒欺等人决定解散该会,另组一个粤商维持公安会。至此,这个与七十二行、九大善堂、商务总会并列清末广东四大重要商人团体的组织,结束了它短短四年的生涯。

  粤商自治会成立之初,曾定下宗旨:“本会遵旨预备立宪,先与同胞谋自治,将以研究内政、外交之得失,发为议论,供朝廷采择;调查工商实业之利弊,力为整顿,以谋地方公益。”如今共和既成,朝廷崩溃,立宪亦成往事,活动早已陷于停顿的自治会,当然没有再存在的必要了。

  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所著名学者张玉法,在其专著《清季的立宪团体》里,曾辟一节介绍粤商自治会,总结该会在西江捕权之争(1907年)、抵制日货之 “二辰丸案”(1908年)及与澳门当局勘界交涉(1909年)中,动员民众,出力甚多。尤其是1910年达到高潮的立宪派三次国会请愿运动(详见本报 2013年3月11日D8版《促开国会“三进宫”》)期间,经粤人康有为、梁启超幕后策划,鼓动广东绅商各界,造成极大声势。

  粤商自治会骨干人物以商人为主,也有少数知识分子。如会长陈惠普是银号商人兼善堂善董,副会长李戒欺为商人及铁路股东,还有出身南洋侨商家庭的黄景棠,以及创办国内第一家机器缫丝厂(1872年)的南海富商陈启沅之子陈竹君等。

  陈惠普、黄景棠等是广州商务总会成员,其余各人大都是九善堂或七十二行的头面人物。因此,尽管粤商自治会本身组织相对松散,除一批发起人外,并无另招会员,且“无会籍、无会费”,但遇有要事,一呼百应,能量很大。

  陈惠普等人热心立宪,对暴力革命并不认同,1911年4月广州黄花岗起义失败,他曾参与撰写并公开散布攻击革命党人的《广东各团体因乱事布告中外同乡书》。但武昌起义后,国内政局急速逆转,他与粤商自治会同仁审时度势,转而赞成广东独立,并出面组织国民团体会,据说会众达数十万人。

  至于另起炉灶的粤商维持公安会,在章程中规定,对不直接涉及商界利益的事务“概不干涉”,参与时政的热情,比粤商自治会时期明显消退。

  直到十多年后,由其演变而成的广州商团,在陈启沅之孙、买办商人陈廉伯策动下,与孙中山为首的广东革命政府发生激烈冲突,即所谓“商团事变”或“商团叛乱”,那是近代粤商卷入政争的另一高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