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词...

2018年广东财经大学MBA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发布者:刘敏捷发布时间:2018-09-13浏览次数:756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的通知》(粤财教〔2018〕210号)及《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粤财大[2018]41号)(下称《奖助办法》),为做好我中心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审对象: 

  (一)2017年、2018年秋季入学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此前入学的研究生不执行本办法。 

  (二)由于生病、怀孕等原因办理了休学手续和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本次不参评学业奖学金。 

  二、奖励标准: 

    MBA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三等,一等奖学金奖励1万元,二等奖学金0.6万元,三等奖学金0.3万元;

三、名额分配: 

MBA研究生获一、二、三等奖学业奖学金的人数分别占参评学生人数的10%、30%和60%。奖励指标分配如下:

  

  

2018级广州校区(总计24人)

2018级佛山校区(总计15人)

2017级(总计53人)

备注

一等

2

2

5

可视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等

7

5

16

三等

15

8

32

为切实发挥学业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在符合条件学生不足的情况下,可减少相应等级奖学金获奖名额。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勤勉好学;

   (三)学业成绩优良;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中心组织的各种竞赛及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 

 五、评审细则 

    根据参评人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术成果、创新创业能力、社会实践(包括科技竞赛、文体比赛、担任社会工作、其他实践活动等)和综合素质来确定其获奖等级。

    (一)一年级评分标准

   1.“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生可计20分,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生可计15分,成人自考毕业生可计10分,大专毕业生可计8分; 

     2.本科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 “三好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市级和校级的比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的分别可计10分、8分和5分;

 3.曾担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相当于厅级单位的企业)社会团体等中层以上干部、小型企业负责人2年或以上的可计10分; 

   4.近5年内获得县(处)级以上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单位的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的可计10分; 

     5.最后录取成绩(初试加复试)排名位于广东财经大学MBA2018年录取学生中前25%方可参评一等奖学金,前60%方可参与参评二等奖学金;最后录取成绩排名第一名的计50分,第二名48分,第三名46分,以此类推;

   6.广州校区与佛山校区分别以此标准评选,上报信息皆需辅以佐证材料。

    (二)二年级评分标准

    1.参加全国案例大赛、创业大赛、企业模拟竞争大赛中获一等、二等、三等奖团队队长分别获40分、30分、25分,队员获30分、25分、20分;获得除一、二、三等奖外其他奖项的,队长获20分,队员获15分;省部级比赛中获一等、二等、三等奖团队队长分别获30分、25分、20分,队员分别获25分,20分,18分;获得除一、二、三等奖外其他奖项的,队长获15分,队员获10分。必须有奖项复印件才予以认定。

    2.担任过MBA联合会干部或班委、志愿者协会等社团主要负责人配合中心工作,经中心讨论确认后,MBA主席可加25分、副主席(秘书长)可加18分、部长(副秘书长)可加15分、副部长可加12分:MBA社团负责人可加20分,骨干成员可加12分;各班班长可加20分,副班长可加12分,其他班委可加8分。可自行选择一个担任职务的干部加分项加最高分,不得重复进行干部项加分。

    3.参加海外实践教学及海外学术活动的,出具有效证明,每次可以加15分,可以重复加分。

4.参加中心重要活动或重大会议的志愿者,须有中心行政办公室盖章的证明文件才给予认可,每次可加10分。

5.参加中心助管、助教、助学工作的勤工俭学者,每工作满一学期加15分,须有中心行政办公室盖章的证明文件才给予认可;

    6.参加学校或中心组织的活动包括学术沙龙等,必须有正式的邀请函或学校、中心盖章的证明文件才给予认可。每次可以加1分,最高10分。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1.受过各级、各类处分;  

    2.考试作弊或有学术不端行为;

    3.一学期无故缺课10学时以上; 

    4.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住宿费; 

    5.在申报材料中有虚假内容的;

    6.涉嫌违法行为和中心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

    六、评审组织及程序 

   (一)公告。于2018年9月13日《2018年广东财经大学MBA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在官网及班级微信群公布); 

   (二)申报。2018年9月13日至9月16日研究生根据自身情况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按《操作指南》申报相应等级学业奖学金,并并填写《计分项目统计表》(见附件一);

   (三)评审。于2018年9月17日中心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四)审定。中心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定;

(五)公示。获奖名单在中心公告栏及官网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广东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一:计分项目统计表(一年级).xlsx

附件一:计分项目统计表(二年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