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词...

广东财经大学MBA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发布者:刘敏捷发布时间:2019-10-10浏览次数:1913

为做好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粤财大[2018]41号)(下称《奖助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审对象

(一)广东财经大学MBA学院一年级、二年级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评选前人事档案必须在调入我校)。

(二)调剂生新生不参加一、二等奖学业奖学金评选;破格录取的新生不参加本次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二、奖学金等级和比例

MBA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一、二、三3个等级,一、二、三等奖学金比例占各班参评学生总数的10%、30%、60%。

等级

标准

比例

一等奖学金

10000元/年

10%

二等奖学金

6000元/年

30%

三等奖学金

3000元/年

60%

为切实发挥学业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在符合条件学生不足的情况下,可减少相应等级奖学金获奖名额。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勤勉好学;

(三)学业成绩优良;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学院组织的各种竞赛及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

四、评分细则

根据参评人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术成果、创新创业能力、社会实践(包括科技竞赛、文体比赛、担任学生团学工作、其他实践活动等)和综合素质等方面来确定其获奖等级。

(一)一年级评分标准

1.“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生可计20分,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生可计15分。

2.本科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比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的分别可计15分、12分、10分获得市级比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的分别可计10分、8分和6;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比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的分别可计6分、4分和2,同一项目的比赛和荣誉成果不可累加,以最高奖项计分。

3.曾担任大中型企业、社会团体(相当于厅级单位的企业)等中层以上干部、小型企业负责人2年或以上的可计20分5年内获得县(处)级以上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的可计10分,同一单位荣誉成果不可累加。

(二)二年级评分标准

1.在国家级案例大赛、创业大赛、企业模拟竞争大赛等赛事中获一等、二等、三等奖团队每人加50分、35分、30分;获得除一、二、三等奖外其他奖项的团队或个人,每人加15分;省级比赛中获一等、二等、三等奖团队每人加30分,20分,15分;获得除一、二、三等奖外其他奖项的团队或个人,每人加10分;校级比赛中获一等、二等、三等奖团队或个人,每人加20分,10分,5分。其中,团队队长可另加10分,同一比赛不得重复进行得奖项加分。(若大赛设有一等奖以上奖项,则按最高奖项排一、二、三等奖。)

2.担任MBA联合会、志愿者协会等社团主要负责人MBA联合会主席加30分、副主席(秘书长)加18分、部长(副秘书长)加12分、副部长加8分:MBA志愿者协会等社团负责人加15分,副会长(秘书长)加10分,部长加8分,副部长加6分。担任联合会或学生社团职务的干部不得重复进行得分项加分

3.担任班级干部的,班长加20分,团支书加15分,副班长10分,其他班委加8分。

4.获得优秀学生干部或先进个人的,省级及以上计加15分,市级(含校级)加10分,院级加8分。同一荣誉不得重复进行得分项加分。

5.参加国际实践教学、国际学术活动或会议的,每次可加10分,累计总分不得超过20分

6.参加学术重要活动或会议的:全国性学术活动或会议计6分,省级学术活动或会议计3分,市级(含校级、院级)学术活动或会议计2分,累计总分不得超过20分。

7.参加学院助管、助教、助学等无偿志愿服务工作的,每次计2分,总分不得超过20分

8.以广东财经大学学生身份在公开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案例分析报告、科研教研成果等可获得加分,要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可为第二作者;以学校公布的期刊分类目录为准;论文未见刊,以接收函为证明,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学术期刊A类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计200分;在B类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计150分;在C类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计100分;在D类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计50分;在一般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计15分;获省级以上学会论文奖,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其他学术会议论文EI检索计40,普通会议论文5获其他学术论文评选奖由学院认定酌情加分。

2)案例开发入选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的案例计100分;入选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库的案例计50分;入选其他案例库的案例由学院认定酌情加分。

3科研课题:获批国家级项目计200省级项目计150市厅级项目计100级(含院级项目计50分。其中,导师课题必须有结项证明,学生主持课题必须有立项结项证明或相应成果,否则不予记分

上述成果或奖励若为合作成果或奖励的,第一作者(主持人)占奖励分值的60%,其余分值按参加人数平均分配计分;第一作者(主持人)如果是导师的,则先扣除总分值的60%后再按参加人数平均分配计分。

9.MBA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认定可获加分,加分最高不超50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1.《奖助办法》第七条所规定的情况;

2.一学期无故缺课10学时以上;  

  3.学院认定的其他不端行为。

六、评审方法

(一)参评学生的所有计分项目须有佐证材料证明。

(二)测评项目和分值计算

年级

测评项目

录取成绩

其他

合计

年级

各项目权重值

0.5

0.5

1

各项目分值

50

50

100

年级

测评项目

课程成绩

其他

合计

年级

各项目权重值

0.4

0.6

1

各项目分值

40

60

100

其中,录取成绩分和课程成绩分计算如下所示:

录取成绩分= 录取总分/ 800 * 项目分值(一年级)

课程成绩分= ∑(单科成绩×学分)/∑学分(二年级)

其他测评项目得分采用标准分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其他项目得分=个人评分/班级最高分*项目分值

加权总分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加权总分=录取成绩分+其他项目得分 (一年级)

加权总分=课程成绩分*0.4+其他项目得分 (二年级)

(三)各班参照学院奖学金分配等级和比例及《评分细则》计算各项得分加权汇总,总分从高至低排列,评定一、二、三等奖学金。

、评审组织及程序

(一)公告。学院发布评审通知及《广东财经大学MBA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二)申报。参评究生根据自身情况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按《操作指南》申报相应等级学业奖学金,并填写《计分项目统计表》

   (三)评审。学院根据学校评选通知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定。

)公示。获奖名单在学院公告栏及官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学校

本评审细则从2019年10月开始执行。

附件1-1:一年级测评项目分数统计-2019.xlsx

附件1-2:二年级测评项目分数统计-2019.xlsx

附件1-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2019.xls


  

广东财经大学MBA学院

二〇一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