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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MBA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黎氏红庄发布时间:2022-08-29浏览次数:324

各位MBA导师、2023年春季MBA毕业研究生: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工作细则》(粤财大〔2018〕53号)和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季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将2023年春季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安排如下,具体进度安排见附件。

一、基本要求

研究生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应科学、严谨、规范,并参照《广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粤财大〔2015〕79号)完善学位论文格式(论文字数依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拟于2023年春季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99日前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见附件)提交至MBA教学管理科学位邮箱:gdufemba@126.com,纸质版于预答辩当天送至北三802课室,逾期未提出申请的研究生将不再受理其申请。MBA教学管理科于913前完成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同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审查”模块进行相应操作。

学院拟定于917日组织MBA学位论文预答辩。

三、导师填写论文学术评语与论文提交

完成预答辩后,研究生应及时向导师反馈意见以便修改。导师须认真把好论文质量关。研究生须在9日27前在研究生系统中提交论文电子版该定稿论文将用于文字重复率检测和盲审,提交的论文需要隐去个人信息(只保留专业)。各位研究生务必确保提交检测的论文内容及版面格式均为最终定稿,因版本错误造成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导师在研究生系统“论文导师审核”中审核研究生提交的论文,并于108日前提交“学位论文学术评语”并打印签名(双面打印)后交学科秘书。未经导师审阅同意的学位论文不安排送审。学科秘书在系统中审核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定稿,收齐导师评语纸质版。

四、文字重复比检测

学位办于1010日起开展论文文字重复率检测工作,论文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广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检测办法》(粤财大[2015]79号)执行。

五、论文双盲评审

论文双盲评审安排在1014日~11月9日进行,由校学位办组织。论文盲审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研究生收到盲审意见后必须及时向导师报告,所有研究生均须在导师指导下结合盲审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其中,盲审意见为“需作重大修改(由导师组或原评审专家复审)”的,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修改,针对专家质询的问题作出书面回复,填写《论文修改情况表》连同修改后的论文一起提交至导师组或原评审专家复审。

六、论文答辩

通过论文盲评的研究生可在系统“论文答辩申请”模块中申请答辩,并录入答辩准备信息和学位备案信息。学位申请人于答辩一周前向所在学位点提交论文一式6份,学位点在系统里审核并进行答辩安排,答辩安排纸质版交研究生院审核。学位备案信息用于上报教育部进行学位认证查询,请各位毕业生务必按时、准确填写。

答辩安排在122日前进行。具体答辩日期以学院通知为准。答辩程序及答辩结果的处理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研究生必须在答辩后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论文,未获全票通过的还须填写《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修改情况表》经由导师签字确认后,连同论文定稿一并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修改情况表》将作为会议材料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附件:

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春季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时间进度表 (1).docx

广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专业学位).doc

广东财经大学硕士学论文封面、扉页及声明格式(专业学位).doc

学位工作相关表格(专业学位).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