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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研究生荣誉奖励项目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25浏览次数:541

MBA各班学员:

学校即将启动2016-2017学年荣誉奖励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参评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2.参评人在参评年度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不予参评:

(1)在学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者;

(2)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

(3)年度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4)存在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5)考试作弊者;

(6)参评学年学籍状况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7)欠缴学费、住宿费者。


3.参评材料时间: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4.本次评选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系统操作手册》(附件1)


二、评选项目:

1.十佳毕业研究生

申请参评十佳毕业研究生者,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同时填报十佳毕业研究生参评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用A3纸打印,加盖公章。电子版连同纸质版于6月5日前报送MBA教育中心学生事务部(北三804室),邮箱:mba@gdufe.edu.cn。


2.考取博士奖励

2017年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时需上传录取通知书。


3.研究生先进个人

研究生先进个人包括:学术创新先进个人;实践、创业先进个人;社团、文体活动先进个人。2016-2017学年度,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相应类别。申请理由应符合申请项目所列条件之一,并上传佐证材料。

(1)学术创新先进个人:以独立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本专业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主持“攀登计划”项目并获省级立项;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专业学位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的学术科技类竞赛中获奖;出席国内外重要学术活动并发言。

(2)实践、创业先进个人:“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核心成员;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注册会员并参加2次以上志愿活动;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专业学位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的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奖;创办企业并已取得营业执照。

(3)社团、文体活动先进个人:各类社团核心成员,组织或参与2次社团活动;校运会参赛运动员;迎新晚会主要表演者;由学院、学校举办的各类文体类活动组织者及核心参与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文体类竞赛中获奖。


4.优秀成果奖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期间,以“广东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以下成果之一者,均可申请:

(1)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广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等级目录》中D类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2)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专业学位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3)其他成果。

申请时应按成果个数分别提交。如,同一人发表两篇D类期刊文章,则分别申请两次。

团队获奖由团队负责人申请,申请时注明全体团队成员姓名及顺序。

申请优秀学术论文奖励者,以正式发表为准,上传符合条件的论文发表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申请竞赛成果奖励者,上传奖状。


5.优秀研究生干部

评选期内在学校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及培养单位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分会、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中担任干部的全日制研究生,且任满一届,均有资格申请。

学校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干部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学校)”;各培养单位干部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学院)”。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 即日起至5月31日,申报。学生自愿申报,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


2. 6月1日至6月9日,培养单位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审核相应申请。公示结果(不少于3个工作日)。


3. 6月16日前,学校审定。学校组织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 6月20日前,学校发文表彰。


四、注意事项:

1.系统中提交的用于申请奖项的所有附件,须合并成一个PDF格式,以姓名为文件名。


2.“申请理由”栏字数控制在150字以内。

 

 

 

                                   广东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

                                        2017年5月25日

附件1: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学生).doc

附件2:十佳毕业研究生参评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