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同学争先创优,我院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
第二条优秀MBA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各班名额根据班级当年毕业人数确定。
第三条优秀MBA毕业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中国共产党;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三)在校期间考试无不及格现象、补考、重修及论文答辩不通过现象,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积极参加各类社团活动、公益活动、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五)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奖学金的同学;获得过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优秀研究生”、“优秀党员”、“优秀研究生干部”、“MBA十大感动人物”等荣誉称号的同学;在校期间参加各类学生竞赛并获奖的同学;在校期间以广东财经大学MBA学员身份发表论文的同学(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组织及参与组织学院各项重大活动的同学,优先评选。
第四条评选程序
(一)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由学院班子成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事务科负责具体组织评审工作;
(二)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规范优秀毕业生的推选工作;
(三)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活动应在个人总结和班级评议的基础上进行,以
个人自荐和推荐的形式上报学院学生事务科;
(四)学生事务科负责将参评名单及材料提交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审核评选,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
(五)学院向获得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奖励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五条本办法自2019年1月8日起实施;
第六条本办法由MBA学院学生事务科负责解释。
请参评同学于1月10日17:00前填写申请表后发送至mba@gdufe.edu.cn,如有疑问联系学生事务科周老师,84095128。
广东财经大学MBA学院
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