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4〕8号
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校级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聚焦大湾区一流财经大学建设要求和“十四五”期间学科建设和研究生的教育发展任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凝练特色”工作主线,在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推进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开展理论和对策研究,积极为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供理论依据、政策参考和实践经验,建设培育一批优秀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引领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类别及数量
序号 | 项目类别 | 各单位申报限额 | 资助经费参考标准 | 资助方式 |
1 |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 申报不限额。其中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对接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体系,省级推荐项目由学校从校级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 | 重点项目1万/个 面上项目0.5万/个 | 所在单位资助 |
2 |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 2万 | 所在单位资助 | |
3 | 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 | 1万 | 所在单位资助 | |
4 | 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 1万 | 所在单位资助 | |
5 | 高水平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 | 每单位限报1项,教材正式出版后予以经费资助 | 新编教材3万/本,修订教材1.5万/本 | 学校资助 |
6 | 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 每单位限报1项 | 2万 | 学校资助 |
(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
1.立项类别
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进行分类申报和评审。
校级重点项目为省级项目的培育项目,应注重选题的前瞻性、创新性、综合性及应用性,2024年省级项目立项将从校级重点项目中择优推荐。
2.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有独到见解,能真正承担和组织研究项目的实施和有关成果的推广应用。
(2)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重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并参与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
(3)主持人每年只能牵头申报一个同类项目,且无未结题的同类项目。
3.立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项。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1.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岗教师,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申报团队不少于3人,原则上团队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
(2)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经验,为研究生系统讲授过所申报课程或相关课程,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教学效果良好。
(3)案例库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 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原创性案例不少于30%,每个案例不少于1500字,符合本专业学位全国教指委制定案例类型及编写规范的相关要求。案例叙述清晰,理论分析准确、实用,教学案例组织合理、结构严谨。
(4)教学案例应能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对研究生的实践工作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成果适合在本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案例素材应体现领域内重点问题,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注重科学研究与教学案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发基于真实情境、符合案例教学要求、与国际接轨的高质量教学案例。
2.立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项。
(三)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
1.申报条件及要求
(1)课程主讲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有3年以上研究生教学经验;教学水平高,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能力强。
(2)课程的建设和改革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指导,较好地体现现代研究生教育的特点;课程内容较好地反映本领域的前沿及发展趋势,有足够的广度和深度,与本科生同类或相近课程知识要有显著区别。
(3)注重开展课程思政改革,深入挖掘学科育人元素。
(4)课程有一套完整的、较好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选用或自编教材(包括教材讲义、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课件)。
(5)实验(实践)型课程具有相应的良好实验条件和实践教学条件,正常开展实验实习、调查研究、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
(6)课程教学改革成效显著;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先进,促进学生自主性、研究性、探索性学习成效明显,促进学生培养创新思维、提高科研实践能力、激发创造力成效明显,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与综合素质提高成效明显。
(7)课程教学手段先进,积极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多媒体教学与网络教学资源开发建设成果丰富,积极创造条件使用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具有实行课程开放的条件。
(8)课程教学效果好,研究生对本门课程满意度较高。
(9)申报单位在经费资助、开放管理等方面积极支持课程建设与改革。
2.立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项。
(四)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
1.申报条件及要求
(1)课程开展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深入挖掘和提炼研究生课程中蕴含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国情怀、社会责任、文化自信、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工匠精神等相关的育人元素,并与知识讲授有机结合,融入课堂教学各环节,实现课程教学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升、人格塑造相统一。
(2)课程须为建设基础较好、学生受益面较广的研究生公共选修课或专业课程,不包括研究生公共政治课、英语课。
(3)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岗教师,师德高尚、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每位教师可申报主持1项,作为参加人最多参与2项。
(4)鼓励教学团队申报,鼓励邀请马克思主义学院任课教师、研究生辅导员、相关领域专家等共同设计和讲授本课程,强化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实现协同育人。
2.立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项。
(五)高水平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
1.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在研究生教学和科研方面有较高成就,或在行业中具有较高技能水平,是我校在岗的研究生任课教师或研究生导师。项目负责人应为教材的第一主编。
(2)研究生教材建设坚持“培优、培特、培新”的原则。“培优”是指强化本学科优势,反映研究生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体系或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前沿性和针对性方面内容的精品教材。“培特”是指反映我校学科特色,尤其是适合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特色的教材。“培新”是指国内外目前尚无课程配套教材,或国内外已有教材内容已滞后的新教材。
(3)原则上国家级规划教材优先建设。
2.申报重点领域
(1)湾区特色教材。依托已列入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具有粤港澳大湾区特色的相关课程编写配套教材。教材主编应该具有高级职称,教材须已经有完整的编写计划和大纲,并确保在立项2年内公开出版。
(2)学科交叉融合教材。依托已列入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开展学科专业交叉融合的相关课程编写配套教材。教材主编应该具有高级职称,教材须已经有完整的编写计划和大纲,并确保在立项2年内公开出版。
(六)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1.申报条件及要求
(1)面向全校各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学院(部门)联合申报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创新性的综合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牵头单位必须是我校单位。每单位限报1项,本次学校计划立项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总数量不超过5个。
(2)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人员且须具有正高职称。近五年有主持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或教学建设经验类项目经历。
(3)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性突出,与其他高校相比具有唯一性和绝对优势;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取得明显效果;具有示范性,推广成效明显。
(4)教育教学改革基础扎实,具有省(校)级已结题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重大教改成果支撑;具有比较完整的实施方案,已有良好的实践基础,较多的成果支撑,除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外,还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建设成果、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教材建设、高水平教学改革研究论文、新闻报道及推广应用效果等。
(5)拟申报的培育项目一般应经过不低于1年(截至 2023年12月30日)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学改革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立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项。
三、申报立项程序
(1)教师申报。
(2)各单位按类别及数量限额推荐。
(3)研究生院组织评审。
(4)学校公布发文。
四、申报材料报送
2024年3月19日前,拟申报相关项目的,由项目所属单位统一提交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五份、纸质版《汇总表》( 一式一份)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揽月楼320)。 电子版《申报表》和《汇总表》发送至邮箱48512439@qq.com,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五、其他说明
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工程项目的建设期限为2年,2年后由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单位组织结项验收。
联系人:刘淑媛 84096987
何晓聪 84096237
附件:
1.校级项目申报书模板附件1:校级项目申报书模板.zip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x
3.校级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申报认定校级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工程项目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