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4〕6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更好地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需求的新要求和新变化,深入推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分类发展,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对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的精神和要求,以服务国家和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主线,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深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为方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彰显我校人才培养特色,推动学术创新型人才和实践创新型人才分类培养,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准先行。要根据最新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试行版)》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充分论证、优化和完善。
(二)注重分类培养。培养方案的修订应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的优势和特色,针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制定培养目标,强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将人才培养与用人需求紧密对接。
(三)体现湾区一流特色。结合我校办学理念和各学科专业特点,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应体现湾区特色。
三、修(制)订范围
2024年有招生的所有学位点。
四、修订重点
(一)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既要符合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又要突出我校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的优势和财经特色,并最终定位为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培养目标下可设具体要求。
(二)研究方向
各学位点须统筹优化学科方向设置,解决学科方向设置过窄、过泛、以项目代替方向等不合理的问题。各学位点应根据《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设置研究方向,如设定特色研究方向,最多不得超过2个。
(三)课程设置
1.各学位点须严格落实研究生核心课程要求,核心课程见《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及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最新版本指导性培养方案。
2.其他课程设置须科学,坚决杜绝因人设课。同时,增加反映学科专业特色的优质课程。
3.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要求,各学科须加强论文写作指导课程的设置,单独开设论文写作指导课必修课。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按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应重点考核其独立解决各专业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鼓励对专业学位实行多元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考核方式(专题研究类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方案设计等)。
五、工作组织和时间安排
(一)学习调研。各培养单位组织导师、任课教师及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学习研讨研究生教育系列文件,在总结现有培养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经验,并结合学位授权点评估专家的诊断意见的基础上,选取3-5个双一流高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对比分析。
(二)组织论证。各培养单位结合调研情况,完成培养方案修订稿(初稿),邀请不少于5位校内外专家对培养方案和新开课程进行论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论证专家中来自行业(产业、企业)的不少于三分之一。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本单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连同《××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制定)情况说明》(见附件1)于4月30日前提交纸质盖章件至研究生院。
(三)专家评审。研究生院于5月30日前组织专家组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评审,各培养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培养方案。
(四)学校审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于6月30日前审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并安排纳入2024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六、其他要求
1.研究生培养方案是根据研究生培养目标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础环节。各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培养方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纲领性作用,高度重视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要求,责任到人,确保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顺利开展。
2.跨多个培养单位的学位点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应用经济学博士点由经济学院牵头、企业管理硕士点由工商管理学院牵头、会计硕士由会计学院牵头。
联系人:刘老师(揽月楼320),何老师(揽月楼317)
联系电话:84096987,84096237 邮箱:gdufepy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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