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3〕96号
各培养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以跨专业或同等学力录取的研究生应补修一定门数本科课程(具体见培养方案),有关要求如下:
1.跨专业认定
学术学位研究生获得学士学位所在的学科与研究生阶段所在的学科不一致,视为跨专业。
金融硕士研究生获得学士学位非“经济学”,保险硕士研究生获得学士学位非“经济学”或“管理学”,审计硕士研究生本科专业非会计、审计,视为跨专业。工程、会计、艺术、税务、出版、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的研究生跨专业标准由各培养单位进行认定。
2.免修免考申请
跨专业及同等学力录取研究生如在本科期间曾修读过相应课程并考试合格,可于12月6日前填写《广东财经大学跨专业考生免修免考补本课程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已修课程部分划线进行标注)交各培养单位审核。
各单位结合《2023级研究生名册(是否跨专业初步统计表)》(附件1)审核材料,自行认定本单位补修人员的应补修课程,12月12日前将《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统计汇总表》(附件3)交研究生院(纸质一份)存档。
3.补修方式
补修本科课程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学校不统一组织补修课程学习。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师进行讲授,或安排研究生旁听本科生课程,或安排研究生自学。
4.考核说明
补修本科课程考核应在中期考核前完成,并纳入中期考核环节,课程考核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考核时间、考核方式、考核要求应提前告知相应研究生。
未补修或补修课程考核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阶段学习。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23级研究生名册(是否跨专业初步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