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材料归档的通知
粤财大研〔2023〕94号
为检查研究生教学工作完成情况,确保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现就研究生教学材料归档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任课教师于11月23日前提交以下相关课程材料至各开课单位,各开课单位负责检查及保管各项材料并于11月27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成绩单纸质版(含任课教师签名)一份进行归档,如有本学期前未提交的材料,请一并提交:
1.上学期试题(含答案)纸质版一份;
2.上学期所有答卷(或学生论文作业);
3.上学期成绩单纸质版(含任课教师签名)两份(学院留存一份,交研究生院一份);
4.上学期平时记分册纸质版一份;
5.本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教学进度计划》(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各单位即日起组织2人以上检查小组对本单位所开课程的教学秩序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及个人,提出整改意见,使检查能真正起到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各单位自查、研究生院抽查和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组检查将结合进行,检查结果将通过简报、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