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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秋学期研究生课程期中考核和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淑美发布时间:2023-11-14浏览次数:11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秋学期研究生课程期中考核和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粤财大研〔2023〕91

培养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研究生课程期中考核和教学检查定于1115—1121之间进行。期中考核请各开课单位及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进度自行安排,教学检查由各培养教学单位组织进行。现将有关教学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课程教学。包括研究生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内容更新情况,教学大纲内容能否达到博、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要求教学方法是否有利于培养研究生科学思维方法、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任课教师可自主开展课程教学随堂评价(表格参考附件1),收集掌握学生对课堂的意见与建议。

2.教学管理。包括教学组织和管理的规范情况,课堂教学秩序问题的处理情况,是否有违反教学纪律的现象等,各培养教学单位应重点检查教师是否备有完整、规范的教学大纲、讲义等教学档案并已按要求上传至研究生网络教学平台是否按教学进度表进行授课

3.教风学风。包括教师履行教学工作基本规范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停课、随意更改上课时间及地点的现象;学生的学风建设情况,学生迟到、早退和出勤情况等。

4.除上述检查内容外,各培养教学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检查项目,如研究生各培养环节的落实情况、导师履行培养职责情况等有重点地开展自主检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各培养教学单位安排一次研究生座谈会,座谈会对象重点为2022级、2023级研究生(兼顾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硕士生和博士生),请各培养教学单位学科秘书提前将座谈会的时间、地点等上报研究生院。

2.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培养教学单位填写研究生课程期中教学检查表(见附件2),并将纸质及电子材料于125日前报研究生院。

 

附件:

1.研究生课程随堂调查表附件1 研究生课程随堂调查表.doc

    2.研究生课程期中教学检查表附件2 研究生课程期中教学检查表  (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