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大研〔2023〕48号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
根据校历,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即将进入期末考试阶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和时间
为推动研究生课程考核形式改革,全面考核学生的知识与能力,鼓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分类设计课程的考核方式,优化命题,增强试题开放性和灵活性,可选用课程论文、笔试(开卷)、口试、答辩、操作演示、案例分析、大型作业等科学合理、灵活多样的形式,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减少采用集中考试(闭卷)考试形式的科目数量。
集中考试周为第17周,仅安排闭卷考试;非集中考试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自行安排,在6月17日前完成。据统计本学期所有课程均为分散考试。
二、考试资格
按《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大〔2015〕79号)规定,对于缺勤次数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的研究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该课程必须重修。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研究生考试资格的审查工作。各任课教师应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在考前一周做好研究生考试资格的审查,把应取消考试资格的研究生名单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取消研究生考试资格通知单》(附件1),经开课单位负责人审定后于考试前一周通知研究生所在学院,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按《关于继续做好在校生缴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院〔2011〕119号)规定,研究生须缴清学费后方能参加期末考试。各单位请及时清理研究生欠费情况,特殊情况须在考试前一周递交书面申请,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研究生院审批。
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应在考试前一周办理缓考手续,未按时办理缓考手续的按旷考处理。缓考一般安排在下学期第四周进行。
三、考试命题
试卷主要考察研究生运用本学科理论与方法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能力,专业课试卷杜绝单纯记忆性试题,命题教师应认真核对试题内容及各题分值。每门试卷按规定格式(附件2)出A、B试题两套,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试题,予以退回。
四、成绩评定
研究生课程考核应注重教学全过程的整体衡量,考核成绩根据期末成绩和平时成绩(包括平时作业、课堂讨论、选读报告、实验设计、课程论文等),按百分制综合评定。
论文、实验设计形式的课程考核,任课教师应对每份课程论文认真审阅,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论文形式)评阅纸》(附件3)。
五、成绩提交
任课教师应不晚于9月13日前进入http://imy.gdufe.edu.cn/,输入工号、密码点击“研究生事务”后进入系统,按操作说明(附件4)提交。登记完毕,打印两份纸质版连同学生答卷(论文、论文评阅纸)在开学第一周内交各培养单位学科秘书处存档。
六、考试纪律
各单位要加强对期末考试工作的领导,分别召开教师、研究生动员会,严格遵守相关考试制度。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考试命题、试题录入、报送等工作。监考教师严把监考关,严肃考试纪律,杜绝作弊行为。研究生须认真复习,诚信考试,认真学习研究生考试考风考纪有关材料(附件5),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各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场纪律》等有关文件,组织好考试命题各环节工作。相关人员须注意做好试题保密工作,一旦出现泄题、漏题现象,将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联系人:罗老师、刘老师020-84096987,广州校区北三904
联系邮箱:gdufepyb@126.com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取消研究生考试资格通知单
2.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试题纸
3.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论文形式)评阅纸
4.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成绩登记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