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2022-2023学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已启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注意事项
1.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教学工作量核算依照《广东财经大学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执行,由各单位和研究生院初审、复审,报人事处发放。
2.教学标准教分=课程教学工作量+指导毕业研究生实践及学位论文工作量+其它工作量(导师组长2教分/每学期)。
3.填报类别参考人事处《关于协助提供2022-2023学年绩效工资分配相关数据的函》(附件3)。
二、时间进度
1.5月29日前,各单位提交《广东财经大学20XX-20XX学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2.6月12日前,研究生院反馈审核结果。
3.6月19日前,各单位将审核结果逐一反馈给相关任课教师、导师进行确认。
4.6月25日前,研究生院受理各单位反馈有误数据,逾期不予受理。研究生院确认无误后,各学院提交《广东财经大学20XX-20XX学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登记表》终稿的纸质版(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5.6月30日前,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罗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4096987 办公地址:北三904
邮箱:gdufepyb@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 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填表说明
2. 广东财经大学20XX-20XX学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登记表
3. 关于协助提供2022-2023学年绩效工资分配相关数据的函
4. “双肩挑”人员名单
5. 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等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