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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淑美发布时间:2023-05-19浏览次数:10

  粤财大研〔2023〕36号


各培养单位:

2022-2023学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已启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注意事项

1.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教学工作量核算依照《广东财经大学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执行,由各单位和研究生院初审、复审,报人事处发放。

2.教学标准教分=课程教学工作量+指导毕业研究生实践及学位论文工作量+其它工作量(导师组长2教分/每学期)。

3.填报类别参考人事处《关于协助提供2022-2023学年绩效工资分配相关数据的函》(附件3)。

 二、时间进度

1.5月29日前,各单位提交《广东财经大学20XX-20XX学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2.6月12日前,研究生院反馈审核结果。

3.6月19日前,各单位将审核结果逐一反馈给相关任课教师、导师进行确认。

4.6月25日前,研究生院受理各单位反馈有误数据,逾期不予受理。研究生院确认无误后,各学院提交《广东财经大学20XX-20XX学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登记表》终稿的纸质版(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5.6月30日前,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罗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4096987 办公地址:北三904

邮箱:gdufepyb@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 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填表说明

2. 广东财经大学20XX-20XX学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登记表

3. 关于协助提供2022-2023学年绩效工资分配相关数据的函

4. “双肩挑”人员名单

5. 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等人员名单

 附件1-5.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