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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商的文化基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20浏览次数:2229

  岭南的广府、客家和福佬(潮汕)这三大民系,是由不同历史时期从中原地区不断南迁而来的汉族移民,与土著南粤的古越族后裔交流融合而产生的。由于宋元以前的岭南在全国来说属于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蛮荒”之地,对先进的中原汉文化有很强的向心力,在祖述先烈时都自认是汉族后裔,有强烈的民族认同感,并执著于儒家文化的传承与发扬,尤重信守“忠孝仁爱”、“重义轻利”、“热心公益”等观念。

  农耕文化与乡土观念

  中原汉人南迁的过程中,不少族氏举族迁移,迁至岭南后也多聚族而居,从事农业生产,这就将中原汉族传统的家族制度、农耕文化复制到岭南。从岭南文化的形成过程可以看出,因为与南粤各少数民族的文化交流以及生产、生活等客观条件的变化,使“新粤人”具有了变通务实、民间信仰发达等与中原文化相参的地域性特征,但岭南文化仍以农耕文化为基础,重本守源,保留了强烈的家族和乡土观念。明清以后,客居粤商多在经商客地建立广东会馆则成为粤商听取家乡讯息、交流乡情的寄托所在。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同族、同乡之间的团结互助不仅有利于粤商们的声气相通,更有利于以血缘或地缘关系为基础的商业网络的迅速构建。晚清以后,粤商开始在南洋、美洲等世界各地立足生根。

  海洋文化带来的重商主义

  岭南面朝大海,自古以来就有频密的中外交流和繁荣的海上贸易,使得岭南文化与传统农耕文化重农轻商的观念不同,岭南文化农商并重,珍爱商业活动所带来的财富和价值。如顺德胡氏宗训所言:“凡我子孙……勿以明农为嫌,勿以商贾为耻。”晚清岭南大儒陈澧甚至毫无芥蒂地娶行商潘有度的女儿为妻。

  海洋文化的重商特征,还形成了重商逐利的非同寻常的商业道德和商业精神。粤商在商贸活动中,讲求以义生利,赋予了自身商业行为的道德合法性。宋元以来,岭南世家大族经营商业活动的情形就屡见不鲜,近代更有许多华侨粤商回国兴办实业,是我国近代民族工业产生发展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粤商在许多领域都同样成为先行者。

  开放的文化特性与粤商的开拓进取

  岭南文化的开放特性,养成了粤商勇于开拓创新的精神。鸦片战争前,粤商就已不满足于经营中外贸易,而曾远赴海外在国际贸易中大展身手。除了南洋各地处处都有粤商的身影外,行商潘振承还曾赴瑞典经营商贸,伍秉鉴父子则在美国的保险、证券和铁路等行业都有大笔的投资。鸦片战争后,粤商遍布全球,广州的《七十二行商报》发刊词曾自豪地宣称:“各行省无不有粤商行店,五大洲无不有粤人足迹!”晚清时粤商马应彪等人学习西方新型的百货公司运营模式,创办先施、大新等百货公司,突破了商北货商铺的传统商业模式,促进了中国商业的近代化转型,成为粤商创新精神的突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