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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研究生奖学金项目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11浏览次数:717

MBA各班学员: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我省高校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753号)及《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大[2015]79号)(下称《奖助办法》),现启动我校2017年研究生奖学金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 参评人人事档案已转入学校,且符合《奖助办法》第十条: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2.参评人在参评年度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不予参评:

1)在学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者;

2)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

3)年度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4)存在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5)考试作弊者;

6)参评学年学籍状况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7)欠缴学费、住宿费者。

3. 参评材料时间:2015级、2016级研究生用于申报奖项的成果应在201691日至2017831日期间取得。

4.申报时间为98日至913日,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按《操作指南》(见附件)申报。学生使用信息门户账号密码,从信息门户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二、评选项目:

(一)国家奖学金

1.参评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研究生(不含延迟毕业者)可参加评选。

2.参评要求参照《奖助办法》第四条。

(二)学业奖学金

1.参评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延迟毕业者)可参加评选。

2.参评要求按《奖助办法》第四条及《2017MBA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三)优质生源奖学金

1. 参评对象。符合优质生源奖学金参评条件的2017级研究生可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申报。

2.参评要求参照《奖助办法》第四条。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 即日起至913日,学生自愿申报,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

2. 9月14日至928日,培养单位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审核相应申请,并在本单位公示结果(不少于5个工作日)。

3. 10月13日前,学校审定。学校组织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定获奖名单,进行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10月23-26日,学校将评审结果汇总报送教育厅。

5.对培养单位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培养单位公示期内向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实名提出书面申诉;对学校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校内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实名并书面提请裁决。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情况一览表》(附件1-2)(以下简称《一览表》),纸质版用A3格式打印,中心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2.推荐学生的参评佐证材料,必须严格按照《<一览表>填写及佐证材料指南》(附件1-3)要求提供,且与《一览表》中所列条目逐一对应。无佐证材料的条目或不在评选区间取得成果不在《一览表》中体现。

(二)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中心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优质生源奖学金

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系统中提交的用于申请奖项的所有附件,须合并成一个PDF格式,以姓名为文件名。

2.“申请理由”栏字数控制在150字以内。

 

                               广东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1:国家奖学金/uploads/file/2017/20170911/20170911192122_44205.rar

1-1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一览表

1-2《一览表》填写及佐证材料指南(申请、审核必看)

1-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1-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申请必看)

1-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3: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暂行办法/uploads/file/2017/20170911/20170911192131_96415.doc

附件4:系统操作指南/uploads/file/2017/20170911/20170911192145_8212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