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即将到来,为做好2018学年在校学生缴费工作,现将2016级、2017级研究生相关缴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方式
学生缴费通过学校为学生代办的中行“长城环球通信用卡”进行统一划扣。
二、缴费标准
1、2016级研究生学费标准单位:元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类别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年) | 住宿费标准(年) |
各学术学位 | 全日制脱产 | 非定向 | 3 | 8000元 | 一般为三人或四人一间,按床位收取,具体以广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为准 |
定向 | |||||
金融硕士 | 全日制脱产 | 非定向 | 2.5 | 28000元 | |
定向 | |||||
税务硕士 | 全日制脱产 | 非定向 | 2 | 18000元 | |
定向 | |||||
保险硕士 | 全日制脱产 | 非定向 | 2 | 18000元 | |
定向 |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全日制脱产 | 非定向 | 3 | 15000元 | |
定向 | |||||
法律硕士(法学) | 全日制脱产 | 非定向 | 2 | 15000元 | |
定向 | |||||
工商管理硕士 | 全日制脱产 | 非定向 | 2 | 28000元 | |
周末在职 | 定向 | 2.5 | 36000元 | ||
公共管理硕士 | 周末在职 | 定向 | 3 | 20000元 | |
会计硕士 | 全日制脱产 | 非定向 | 2 | 28000元 | |
周末在职 | 定向 | 3 | 28000元 |
2017级研究生学费标准单位:元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就业方式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年) | 住宿费标准(年) |
各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非定向 | 3 | 8000元 | 一般为三人或四人一间,按床位收取,具体以广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为准 |
定向 | |||||
金融硕士 | 全日制 | 非定向 | 2. | 28000元 | |
定向 | |||||
税务硕士 | 全日制 | 非定向 | 2 | 18000元 | |
定向 | |||||
保险硕士 | 全日制 | 非定向 | 2 | 18000元 | |
定向 |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全日制 | 非定向 | 3 | 15000元 | |
定向 | |||||
法律硕士(法学) | 全日制 | 非定向 | 2 | 15000元 | |
定向 | |||||
工商管理硕士 | 全日制 | 非定向 | 2 | 28000元 | |
定向 | |||||
非全日制 | 定向 | 2.5 | 36000元 | ||
公共管理硕士 | 全日制 | 非定向 | 3 | 18000元 | |
定向 | |||||
非全日制 | 定向 | 3 | 20000元 | ||
会计硕士 | 全日制 | 非定向 | 2 | 28000元 | |
定向 |
注:各专业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3〕294号文)的要求执行。
2、住宿费标准
根据学生所住宿舍楼栋,宿舍内设备和条件,住宿费标准从600元到1600元不等,为避免学生银行卡内资金不足,学生先按1600元金额存入银行卡,我校根据实际入住宿舍住宿费标准划扣住宿费,扣划完成后剩余款仍在学生的银行卡中。
3 、医疗保险费标准
根据《关于我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托幼机构代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43号)、《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办[2014]47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9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18]1314号)等有关规定,全日制学生全部列入参保范围,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88元。请学生在学费账户中预存足够的余额。
我校全日制学生均应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注:定向类别新生不需办理此手续)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时间,我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医保费代收代缴,参保缴费成功后享受医保待遇的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一年级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保成功,从入学当年9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民政资助,申请成功可以免缴医保个人缴纳部分,申请资助需要的证件为:
1.广州市户籍学生
(1)本市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供《广州市城镇居民(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提供《广州市城镇(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
(3)孤儿提供《儿童福利证》或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4)城镇“三无”人员提供《广州市城镇居民(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5)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五保供养证》;
(6)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证明;
(7)持证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提供《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
(9)因公牺牲或病故人民警察的遗属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10)持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提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证》或加注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信息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2.非广州市户籍学生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身份证明;
(2)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低收入身份证明;
(3)持证重度残疾人提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缴费时间及具体缴费流程
请在2018年7月25日前将应缴学费、住宿费、医疗保险费合计金额足额存入学校代开的银行卡中,由银行统一划扣。
四、注意事项
1、未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同学,将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费住宿费缴纳管理办法》(粤财大[2016]57号)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处理,将会影响到您的注册及相关手续,选课、登记考试成绩。考试准许、毕业论文开题、论文答辩等也无法办理。
2、如您在办理缴费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困难,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银行划扣咨询(咨询时间为银行工作日):
020-84179603
学费、住宿费标准咨询:020-84096865(财务处)
医疗保险费咨询:020-84095138
学费、住宿费、医疗保险费咨询时间为正常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