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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广东财经大学2021年度MBA教学案例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刘靖媛发布时间:2021-02-07浏览次数:536


各位教师,各位同学: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MBA案例开发和应用,促进我校MBA教育发展,提高MBA教学水平,MBA学院公开面向全校教师及校外MBA兼职教师开展2021年度MBA教学案例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本次教学案例项目申报涉及课程为MBA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核心课程及专业课程。要求以广东本土企业(尤其为知名企业)或国内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粤商企业为案例采写背景,要求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实践性和创新性。案例必须包括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特别鼓励与企业创新、粤商文化、可持续发展、大湾区区域合作、企业社会责任、法商融合等内容有关案例。

二、申报条件

1MBA学院每位任课教师和论文指导教师需要在一个任期内完成案例开发任务(至少有一个案例被收录为全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MBA专任教师必须完成案例开发任务并作为职称评定推荐和年度绩效考核依据;同时其他非MBA学院师生可自由申报;学生单独申报需职称为副教授以上的指导老师指导。

2、每人只能主持申报一个案例项目,但可以同时作为参与人参与其他2个案例项目的申报;暂不接受已有案例立项尚未结项的老师申请新的案例立项。

3、申报案例立项必须拥有合理的案例开发团队,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4、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按时完成案例开发任务。

5、案例开发作者单位需要明确为广东财经大学MBA学院。

三、案例立项数目:20微案例5项,一般案例15项)

四、申报时间与完成周期

1、案例立项申报书受理时间:自202121日起到2021410日止,逾期不接受申报。

2、案例立项评审和送审时间:考虑到部分老师已经完成相关案例前期工作,学院20214月底5月初将组织案例立项评审,20215月中旬左右根据全国管理案例中心要求时间提交送审参加入库案例和“百优”管理案例的评选。。

3、案例完成周期为1年时间,项目主持人及团队需要不断修改案例,力求案例质量精益求精。(每年送全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评审的时间为5月上旬,67月全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送盲审专家匿名评审,8月份评审结果公布,针对此一时间流程安排,以后学院每年9月份学院将发出案例立项通知,然后10月份至第二年3月份为案例采编和案例修改时间,4月份为学院案例评审与立项时间,每年9月底10月初为案例结项评审时间,财务报销为10月份至12月份内完成)

五、项目申请与立项

1、由广东财经大学MBA学院发布申报信息,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教学案例项目申报书。(具体见附件《2021年广东财经大学MBA教学案例项目立项申报书》)

2、申报书为A4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3份(均为原件),纸质申报书(申请人签名)410提交广东财经大学MBA案例研究中心(北三-804室);电子文档提交一律用Word文档格式,文件名为汉字姓名+案例名称,邮箱地址:gcmba_anlizhongxin@163.com,邮件主题 ***(姓名)+2021案例申报。

3MBA学院案例研究中心收到教学案例项目申报书和案例草稿后,中心组织专家依据全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的评鉴标准进行评审打分,根据得分高低顺序择优立项。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或者团队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案例修改后提交给案例研究中心。

5、案例研究中心统一将项目主持人及其团队修改后的完整案例提交给大连理工大学全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评审。

六、案例立项资助与奖励

1、凡经过案例研究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并立项的项目,学院均给予5000元的立项资助,用于案例素材的搜集和调研等。

2、案例研究或案例教学方面论文公开发表在《管理案例研究与评论》或C类期刊上,学院凭论文版面费发票报销;

3、需被收录进入全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共享案例库或者全国专业学位案例共享中心的案例,奖励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10,000元人民币;

4、被全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评选为全国“百优”管理案例,奖励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30,000元人民币。

5、若被哈佛商学院或者毅伟商学院案例库收录入库,奖励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50,000元。

6根据研究生院最新奖励标准,案例开发成果将与学术论文同等作为职称评定和科研奖励依据原有学校关于案例开发的教学成果奖励政策继续实施,若学校推出专业学位案例开发新的奖励政策,学院将推出补充内容,以与学校保持一致,保证老师的利益,保护老师们参与案例开发的积极性。

七、项目结项与财务报销

1、凡入选全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的入库案例和“百篇优秀管理案例”,无需验收评审,直接予以结项。其他立项案例均需经过专家组验收评审,并予以结项。

2、立项通过后教学案例经费按研究生教研项目的规定处理,案例开发经费的使用统一按学校的财务制度及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3、原则上立项案例结项后3个月内必须完成资助和奖励金额报销。

4、以前立项案例项目按照以前的管理办法处理结项和财务报销事宜,希望前几年尚未完成案例结项和报销的任课教师积极联系案例研究中心,及时办理。

八、其他注意事项

1、经评审验收结项后的案例成果,归广东财经大学MBA学院掌握和使用。未经允许,任何人或单位不得引用、扩散和公开发表。

2、报送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库的定稿案例需一式3份,按照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的要求办理。

3、具体见附件《2021年广东财经大学MBA案例开发与应用管理办法》。

4、如有问题请咨询MBA学院案例研究中心刘老师,联系方式020-84096530/13660698701,案例提交邮箱:gcmba_anlizhongxin@163.com


广东财经大学MBA学院案例研究中心

     2021130

广东财经大学MBA学院案例开发与应用管理办法.pdf

广东财经大学MBA教学案例建设与开发项目申报书(一般项目用).doc

附件3  案例基本结构及相关要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