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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_2023届毕业生档案信息报送流程(2)

发布者:苏迪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9-04浏览次数:24

2023届毕业生档案信息报送流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文件要求,稳妥有序推动取消就业报到证。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按照有关规定有序转递。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须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上填报“档案信息”,填写毕业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的全称和地址,能确保通过EMS寄发的档案材料顺利到达。

一、填报时间安排

1.即日至616

(1)毕业生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报送毕业生初始档案去向信息并填写《学生档案寄件信息表》(附件1,学生本人联系档案接收单位确认并填写)

(2)毕业生提交学籍表(一式三份)、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体检表等档案材料。

2.617日至620暂停档案去向信息上报,学校审核档案去向信息及档案材料

622日至630开放档案去向信息报批,需要调整档案去向的学生更改档案去向信息

71日至7月中旬停止档案去向信息上报,毕业生档案整理及交寄(档案寄出后不可更改档案去向信息)

二、申请流程

学生本人在小程序上传申请材料→ 学院审批 → 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审核 → 省就业中心审批

三、报送档案信息的操作

1.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

2.首次提交档案去向信息,从“初始档案信息”模块进入填报信息页面。档案信息提交审核后,后续需要更改档案去向信息,从“变更档案去向”模块进入修改档案去向信息。


四、档案转寄类型

档案转寄类型”可有四种选择:转回生源地、签约单位接收、托管单位接收、上级主管单位接收。“档案转寄类型”的选择见下图。

1.档案转递类型:转回生源地

填报对象:①已签约,单位不接收档案;②出国出境深造;③待就业/灵活就业

操作指引:

Step1:档案转寄类型选择“转回生源地”,系统初始默认回生源地档案信息,核对无误可直接提交。

Step2:上传附件: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家庭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特别注意

1)回生源地的一般都派遣到区、县一级,市一级不再接收档案,个别地市派遣到市一级,以系统可选最低一级单位为准。

范例▲


2)根据去年湖南省各地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要求,毕业生必须先到生源地所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接收手续,人才服务中心提供调档函后方能接收毕业生档案。建议湖南籍生源毕业生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后期出现档案拒收,后果学生自负。

2.档案转递类型:签约单位接收

1)毕业去向:已签约,单位接收档案

操作指引:

Step1:档案转寄类型选择“签约单位接收”,填写信息。

Step2:上传附件:就业材料(就业协议书、接收函/调档函)。

毕业去向为“已签约,单位接收档案”的一般是异地就业——到非生源地就业,异地就业必须要有接收函——有人事权的单位发给学校证明接收该毕业生的函件或调档函。

接收函,是毕业生档案派遣的重要依据。接收函可以是在就业协议书上盖有具有人事权单位的公章、当地政府人事部门的接收证明,也可以是中央直属、省直属单位或企业的录用函等。

▲ 往年各地市的接收证明样式▲



2)毕业去向:境内升学

操作指引:

Step1:档案转寄类型选择“签约单位接收”,填写信息

Step2:上传附件:升学材料(录取通知书/调档函)

特别提示:

毕业后计划出国出境的,档案派遣回生源地,参照档案“转回生源地”操作。

硕士生调档函▲





3.档案转递类型:上级主管单位接收

填报对象:

已签约,但档案由上级主管单位接收档案

操作指引:

Step1:档案转寄类型选择“上级主管单位接收”,填写信息。

Step2:上传附件:就业材料(就业协议书、接收函/调档函)

附件要求:

毕业去向为“已签约,上级主管单位接收档案”的一般是异地就业,主要包括到中央省级直管部门就业,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接收档案(生源地就业目单位接收档案的参照操作)。

这一类档案去向与“已签约,就业单位接收档案”类似,区别在于档案接收单位是具体就业单位还是就业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提交的附件材料参考“已签约,单位接收档案”。

4.档案转递类型:托管单位接收

填报对象:

已签约,档案由单位委托人才市场管理

操作指引:

Step1:档案转寄类型选择“托管单位接收”,填写信息。

Step2:上传附件:就业材料(就业协议书、接收函/调档函)

注:毕业去向为“已签约,托管单位接收档案”的一般包括异地就业,主要包括到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委托的人才服务中心接收档案。这一类情况一般属于异地就业,必须要有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的接收函或调档函。


▲ 示例▲


5.特殊类型:定向生按培养协议就业

定向生的就业去向一律按定向、委培协议执行。高校和毕业生要在管理系统或微信小程序上传定向协议。毕业生培养方式(非定向、定向、委培)以教育部学信网注册的学籍数据为准。

五、特别提示

1.境内升学至本校的毕业生档案由学校内部转交;

2.“初始档案信息”模块如未完成审核,在“变更档案去向”模块无法修改;

3.档案交寄后,不能变更档案去向信息;

4.毕业生在毕业后可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上的“档案转递查询”模块中查询个人档案转递的具体信息。

六、注意事项

1.省就业平台已根据系统上报的毕业生生源地生成初始的档案去向信息。毕业生应再次审核系统中的生源地信息是否准确。学校将根据提交的户口本信息审核档案去向信息。生源地:指学生的来源地(一般是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也可以认为除了临时集体户口外的现户口所在地。

2.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档案去向信息,如逾期不填报提交,学校将默认学生同意将档案派遣回生源地。

3.毕业生应提前确认档案派遣信息,确认填报信息无误。

4.首次提交档案信息在“初始档案信息”模块提交。提交审核后档案去向信息有变化的,从“变更档案去向”模块进入修改信息。

5.回生源地的档案派遣一般都派遣到区、县一级,市一级不接收档案,个别地市除外;(以系统能查到最低一级单位为准,例如:广州市要派到区、东莞派到市)

七、联系我们

若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20-8409512818613009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