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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夏季MBA研究生学位论文文字重复比检测的通知

发布者:苏迪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3-15浏览次数:27


各位导师、2023届夏季MBA研究生:

根据校学位办《关于做好2023年夏季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3届夏季符合学位申请者学位论文文字重复比检测安排如下:

一、文字重复比检测(查重)对象

2023届夏季MBA毕业生学位论文

二、文字重复比检测(查重)提交

1.查重电子稿(定稿)提交及时间

1) 研究生323日前于系统中提交匿名版论文(PDF电子稿),该定稿论文将用于文字重复率检测和审。

提交程序:研究生管理系统—“研究生事务”,进入“学位管理”—“学位论文提交”,提交定稿论文电子版;

2)查重电子稿(定稿)格式

匿名版,隐去个人姓名、学号及导师信息,只保留专业PDF文档,以“作者姓名+学号+论文题目+查重稿”格式命名。

2.查重稿的审核

327日前导师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论文“导师审核”处进行审核,系统中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学位论文学术评语》并双面打印签名(纸质版评语交至北三802),学院327日于系统中审核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查看是否按照要求提交。未经本人导师审阅同意的学位论文不予送审。

3.查重时间:328-43日之间

4.查重资格审核要求:

1)符合学位申请资格,初评预答辩)通过;

2)已在研究生系统“论文开题申请”中提交开题报告定稿;

3)根据初评意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导师审阅同意定稿。

三、查重结果及处理

1.查重结果公布

查重结果将在论文匿名外审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公布,毕业生可自行查看结果;

2.查重检测结果处理

按《广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检测办法》(粤财大〔201579号)执行;

1)初检结果不高于18%进入论文盲审(外审);

2)初检结果文字重复比在18%-50%之间,申请人必须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复检结果不高于18%者进入盲审,否则不予送审并延期至半年后一年内方可重新申请检测;

3)初检结果总文字重复比大于50%的,不再复检、送审,延期至半年后一年内方可重新申请检测;

注:查重结果通过检测的学位论文校学位办不再受理以任何理由的申请重复检测。

四、注意事项

1MBA毕业生按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查重稿电子版(定稿),逾期提交校学位办不予受理,不安排查重及外审;

2.各位毕业研究生务必确保提交检测的论文内容及版面格式均为最终定稿,该定稿论文将用于文字重复率检测与盲审,因版本错误造成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3.论文格式按照《广东财经大学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粤财大〔201579号)执行。

4.上传查重稿前务必上传开题报告定稿;

5.文字重复比检测论文上传后请务必在326日前联系导师在系统审核论文,撰写《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学位论文学术评语》,系统导出签名。


联系人:老师;电话:020-8409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