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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MBA毕业研究生硕士论文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黎氏红庄发布时间:2023-11-14浏览次数:11

   各位MBA导师、2024届全体毕业生:

为加强论文过程管理,全面了解研究生撰写毕业论文提升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广东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工作细则》(粤财大[2018]53号),学位办《关于开展2024年毕业研究生硕士论文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粤财大研[2021]4号),现开展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1.论文完成情况及进度。主要包括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阶段性成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论文计划进度进行,如存在与开题报告内容不相符的部分,须要注明原因。

2.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拟采用的解决方案。

3.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若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与开题报告内容不符,须进行论证说明。

二、组织实施与时间安排

(一)检查对象

已通过开题的未毕业且符合学位申请者

(二)资格审查

1.已修满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

2.已提交导师签字的一式两份纸质版开题报告

3.已按期缴纳学费。

凡不符合以上条件者,不安排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三)提交资料及截止时间

1.MBA研究生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学位硕士论文中期检查报告》(一份匿名(只保留学号作为唯一标识),一份全信息)表格见附件)

2.论文初稿(一份匿名(只保留学号作为唯一标识),一份全信息)表格见附件)

3.导师同意截图

4.截止时间:20231124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dufemba@126.com

四)导师组对研究生的论文工作及初稿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等进行全方位的考查,对研究生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具体建议,并给出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结果

(五)论文撰写及格式要求

(六)检查结果处理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分为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

1)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合格的研究生,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

2)中期检查结果为限期整改的研究生,须提交论文工作整改报告,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提交学位点备案。整改一个月后,重新提交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经导师组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进行论文工作。导师组应督促限期整改研究生的导师加强指导、加快论文工作进度。

3)中期检查结果为不合格。

对存在问题较严重或困难较大的、完成工作量较少或者论文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不能使其按期完成硕士论文工作的研究生,导师组可作出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建议。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研究生应延期毕业,以书面报告形式将其决定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并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凡未按时按要求提交《广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及初稿者,不进入初评(预答辩或交叉评审)、查重、外审等各个论文环节,由学位申请人本人负责

联系人:老师  电话:84092151  办公室:北三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