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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夏季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黎氏红庄发布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23

   各位MBA导师、2024年夏季MBA毕业研究生: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工作细则》(粤财大〔2018〕53号),和《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大〔2023〕96号),现将2024年夏季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安排如下,具体进度安排见附件。

一、基本要求

研究生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应科学、严谨、规范,并参照《广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粤财大〔2015〕79号)完善学位论文格式(论文字数依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查要求

1、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通过;

2、学分、成绩(补修课程合格)按照培养方案规定达到学位申请要求;

3、实习与专业实践合格;

4、学费缴清。

(二)资料提交

拟于2024年夏季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3月15日前在新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并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广东财经大学MBA学员实践情况登记表

1. 《学位申请书》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其他不存在情况,请填写A4双面打印、不得改变结构形式;签名需要用黑色签字笔手签,采用回形针固定,不装订自行粘贴彩色1寸照片(红底、蓝底均可),一式两份;

2. 课程成绩单后期由教学管理科提供,统一粘贴;

纸质版学位申请书及实习登记表一式两份交MBA教学管理科尚学楼(北三)802,(实践情况登记表+姓名+学号)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gdufemba@126.com逾期未提出申请的研究生将不再受理其申请。

  三、导师填写论文学术评语与论文提交

完成预答辩后,研究生应及时向导师反馈意见以便修改。导师须认真把好论文质量关。研究生须3月23日前在研究生系统中提交论文电子版。该定稿论文将用于文字重复率检测和盲审,提交的论文需要隐去个人信息(只保留专业)。各位研究生务必确保提交检测的论文内容及版面格式均为最终定稿,因版本错误造成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导师在研究生系统“论文导师审核”中审核研究生提交的论文,并于3月27日前提交“学位论文学术评语”并打印签名(双面打印)后交学科秘书。未经导师审阅同意的学位论文不安排送审。学科秘书在系统中审核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定稿。

四、文字重复比检测

学位办于3月28日起开展论文文字重复率检测工作,论文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广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检测办法》(粤财大〔2015〕79号)执行。

五、论文双盲评审

论文双盲评审安排在4月8日~4月30日进行,由校学位办和二级培养单位共同组织。论文盲审按照《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双盲评阅意见分为“同意答辩”和“不同意答辩”两类。每篇论文送两位校外专家,全部专家均同意答辩的为盲审通过,全部专家均不同意答辩的为盲审不通过;有一位不同意答辩的,论文修改后须再送一位专家评阅,如意见为“同意答辩”的视为盲审通过,如意见为“不同意答辩”的视为盲审不通过。

研究生收到盲审意见后必须及时向导师报告,所有研究生均须在导师指导下结合盲审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其中,盲审意见有一位专家意见为不同意答辩的,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针对专家意见作出书面回复,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复评申请表》交至培养单位。导师须严格审查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审查不通过的学位论文暂缓进行后续审核环节。

六、论文答辩

通过论文盲评的研究生可在系统“论文答辩申请”模块中申请答辩,并录入答辩准备信息和学位备案信息。学位申请人于答辩一周前向所在学位点提交论文一式6份,学位点在系统里审核并进行答辩安排,答辩安排纸质版交研究生院审核。学位备案信息用于上报教育部进行学位认证查询,请各位毕业生务必按时、准确填写。

答辩应安排在5月21日前进行。采取匿名答辩的方式进行,双盲评阅专家意见书应作为答辩材料提前发给答辩委员,答辩程序及答辩结果的处理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具体答辩日期以MBA中心通知为准。

研究生必须在答辩后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论文,须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复核表》经由导师签字确认后,连同论文定稿一并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须对答辩后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进行审核。《广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复核表》将作为会议材料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