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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粤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钟艳婷发布时间:2024-03-15浏览次数:162

为确保学院2024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教育部相关政策文件的指导下,根据《广东财经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复试录取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严格规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复试对象及分数线

1. 复试对象:第一志愿考生。

2. 复试分数线总分162分,其中管理综合不低于78分、英语不低于39分。

、复试形式和复试时间

1. 复试形式:线下复试。

2. 复试地点:广州校区教学楼(具体课室安排以学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3. 复试时间:2024323上午8:30-12:00及下午14:00-17:30

、复试内容

1. 政治面试100分)

考察考生政治观点和政治敏感性,限时回答,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

2. 专业与情景化面试(200分)

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理解能力、表达能力、英语听说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能力,其中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内容分值为50分。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 无领导小组讨论(100分)

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决策判断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仪表举止行为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 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学院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复试组织与安排

1. 考生报到、提交复试资料

考生于参加复试前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准考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文件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4)个人简历一式五份。

5其他相关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扫描件/照片等。

2. 复试流程

1)考生进行政治面试。

2)考生进行英语和专业与情景化面试。

3)考生进行无领导小组案例讨论。

复试评分与录取工作

1. 复试评分

1)复试成绩=专业与情景化面试成绩(含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 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

2)总成绩=初试成绩/3*5+复试成绩。

3)复试中各科和总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的方式计分。

2. 录取工作

1)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按先考生类别、后考生总成绩排名原则择优录取。类别依次为:

① 一志愿考生

② 调剂考生

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分者;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专业情景化面试成绩高分者。

3)复试原始总分不足180分、考试违纪者、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无论最终复试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体检

1. 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在正式录取前须提交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在入学后按照学校要求再进行复检。

2.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八、录取资格审核

我院严格审核拟录取考生材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正式录取。我院提交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报告,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

公示与争议处置

1.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复试结束后在招生考试处网站上对外公示,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2. 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需在相关公告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 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020-84096714(招生考试处);020-84261169(学校纪检监察室)

十、联系方式

1. 联系人:杜老师、钟老师

2. 联系电话:020-840951281861300928913660334198

3. 联系邮箱:mba@gd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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