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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各培养单位2023级研究生新生提前培养工作方案(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者:刘淑美发布时间:2023-06-01浏览次数:10

粤财大研〔2023〕45号

全体2023级研究生新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三全育人”理念,各培养单位提前布局,制定2023级研究生新生提前培养工作方案,充分利用研究生新生录取到正式报到之间的“空档期”,以形式多样、方式灵活的理论与学术供给,提升研究生新生的综合素养,为研究生入学后的专业学习和科研能力训练奠定基础。现分批将各培养单位2023级研究生新生提前培养工作方案予以公布。


财政税务学院2023研究生提前培养工作安排.pdf

公共管理学院2023级MPA研究生新生提前培养工作方案.rar

金融学院2023级研究生新生提前培养工作方案.pdf

岭南旅游研究院2023现代服务管理学术硕士提前培养方案.pdf

艺术与设计学院2023级研究生新生提前培养工作方案.pdf